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신규 이민자 직업 훈련 생활 수당

參加全日制職訓期間每月領最低工資的 60%,115 年是 17,700 元,2 年內最多 6 個月。關鍵在順序:要先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由它推介或核可課程,自己報名的課不算。

최근 업데이트: 2026. 5. 4.최종 확인: 2026. 7. 21.관할 기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월 금액
매월 17,700원부터
관할 기관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신청 기간
장기 접수

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按月請領的生活津貼。新住民屬《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的「特定對象」,這是它的法源。

這一頁最容易出錯的是順序,不是資格。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由它推介或核可課程,報名並同時申請津貼。自己在外面找課報名、事後才想申請,不適用。

先確認你要找的是哪一個「職訓生活津貼」

台灣有兩個名字幾乎一樣的制度,兩者不能併領

本頁這個 另一個
制度 就業促進津貼(特定對象,含新住民) 就業保險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對象 待業中的新住民等特定對象 非自願離職的被保險人
金額 最低工資的 60%(固定比例) 本人投保薪資的 60%

如果你是被資遣、有勞保年資,該看的是另一個;如果你是新住民、目前待業、要去上全日制職訓,本頁就是你的。

可以領多少

每月按最低工資的 60% 發給。

  • 115 年最低工資為每月 29,500 元 → 目前每月 17,700 元
  • 2 年內最長發給 6 個月,全期最多約 106,200 元
  • 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最長 12 個月

這個數字每年 1 月會隨最低工資調整,不是固定金額。 看到別的網站寫一個沒有年份的數字,多半是舊的。

申請資格

  • 新住民:與在台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 申請時處於待業狀態(沒有從事有投保勞保的全職工作)
  • 參加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或核可全日制職業訓練

怎麼申請

  1. 先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由其推介或核可職訓課程。
  2. 報名職訓課程時,同步向承辦單位提出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
  3. 受訓期間按月審核發給。

中途離訓或退訓即停止發給。 訓練開始後才想補件,可能影響起算月份——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損失。

注意事項

  • 自行報名、非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或核可的課程不適用,這是最常見的失敗原因。
  • 各縣市另有新住民專屬的職訓與生活補助,與本項獨立,可向當地勞工局或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確認。

資料來源

本頁內容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2026-07-31 重新整理呈現。金額隨最低工資逐年調整,申請前請確認當年度數字。

자주 묻는 질문

Q: 我可以自己找職訓課程去上,然後再申請津貼嗎?

A: 不行,這是最常見的失敗原因。必須是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或核可的全日制課程,而且要先辦理求職登記、由它推介或核可,再報名並同步提出津貼申請。自行報名的課程不適用。

Q: 一個月可以領多少?

A: 按最低工資的 60% 發給。115 年最低工資為每月 29,500 元,所以目前是每月 17,700 元。這個數字每年 1 月隨最低工資調整,不是固定金額,看到沒寫年份的數字要當心。

Q: 可以領多久?

A: 2 年內最長 6 個月,全期最多約 106,200 元;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最長 12 個月。中途離訓或退訓就停止發給。

Q: 我被公司資遣了,是不是也是這個?

A: 不是同一個。非自願離職且有就業保險年資者,適用的是就業保險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按本人投保薪資的 60% 計算。本頁這個是就業促進津貼,對象是新住民等特定對象,按最低工資 60% 計算。兩者不能併領。

Q: 什麼時候要提出申請?

A: 報名職訓課程時就要同步提出,不要等訓練開始後再補。訓練開始後才補件可能影響津貼的起算月份,等於白白少領。

Q: 我現在有打工,可以申請嗎?

A: 申請時必須處於待業狀態,也就是沒有從事有投保勞保的全職工作。實際認定以承辦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準,有疑問先問清楚再決定要不要離職。

Q: 這頁的內容是什麼時候查證的?

A: 2026-07-21 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勞動力發展署說明與勞動部最低工資公告核對,2026-07-31 重新整理呈現。金額隨最低工資逐年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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