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是勞工保險中的就業保險給付,保障非自願離職的勞工在求職期間的基本生活。只要符合資格,每月可領取離職前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最長 6 個月。
誰可以申請?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 非自願離職:因公司裁員、歇業、契約到期等原因離職(非自願辭職)
- 勞保年資:離職前 3 年內,勞保年資累計滿 1 年以上
- 積極求職中: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
- 無工作收入:尚未再就業或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
金額怎麼算?
每月給付 = 離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60%
試算範例:
- 月投保薪資 40,000 元 → 每月失業給付 24,000 元
- 月投保薪資 30,000 元 → 每月失業給付 18,000 元
領取期間最長 6 個月,45 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可領 9 個月。
申請流程
- 離職後 2 年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 備妥文件:身分證、離職證明書、存摺封面
- 就服站安排求職媒合,每 28 天須親自回報求職狀況
- 審核通過後,按月撥款
注意事項
- 每月須主動至就業服務站辦理繼續請領,未按時辦理則停止發放
- 期間若找到工作,須立即申報,不得繼續領取
- 領取期間可同時參加職業訓練,訓練期間可延長至最長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