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補助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父母為照顧未滿 3 歲子女辦理留停,每月可領取投保薪資的 80%,每人最長 6 個月。

資料最後驗證:2026/1/1|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快速摘要

補助金額
依條件核定
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什麼是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障父母在照顧幼兒期間的基本收入。父或母辦理留職停薪後,每月可領取月投保薪資的 80%,最長 6 個月。夫妻雙方可分別請領,合計最長 12 個月。

誰可以申請?

  • 受僱勞工,已加入就業保險
  • 子女年齡未滿 3 歲
  • 向雇主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 留停期間每日薪資損失達規定標準

金額怎麼算?

每月津貼 = 申請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80%

試算範例:

  • 月投保薪資 45,000 元 → 每月領取 36,000 元
  • 月投保薪資 30,000 元 → 每月領取 24,000 元

投保薪資上限以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為準。

申請流程

  1. 向雇主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需提前 10 天申請)
  2. 取得育嬰留職停薪同意書
  3. 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4. 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含子女記載)、同意書、存摺封面
  5. 津貼按月撥入帳戶

注意事項

  • 父母可分段同時申請,但同一期間各人均受 6 個月上限
  • 留停期間健保費由勞雇雙方原比例分擔(雇主仍需負擔雇主部分)
  • 留停結束後,雇主不得拒絕回職
  • 自營作業者(未加入就業保險)不適用本津貼

常見問答

Q:媽媽請了 6 個月,爸爸還能再請 6 個月嗎?

A:可以,夫妻各有 6 個月的請領資格,可分別申請,合計最長 12 個月。

Q:留停中可以兼差打工嗎?

A:原則上育嬰留停期間不得從事有薪工作,否則可能構成津貼詐領。

Q:公司如果不讓我留停怎麼辦?

A:育嬰留職停薪為法定權利,雇主不得拒絕。可向勞動部或縣市勞工局申訴,也可撥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

Q:育嬰留停津貼要課稅嗎?

A:不需要,屬就業保險給付,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Q:產假期間和育嬰留停可以接著請嗎?

A:可以,產假(8 週)結束後即可銜接育嬰留職停薪,兩者分別計算,不相互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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