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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符合特殊境遇(單親、家暴、配偶死亡等)的家庭,未滿 18 歲子女每人每月可領 3,235 元生活津貼。

資料最後驗證:2026/4/1|來源:衛生福利部

快速摘要

補助金額
每月 3,235 元起
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什麼是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針對因特殊原因(如配偶死亡、失蹤、家暴、未婚生子等)陷入困境的家庭,政府提供未滿 18 歲子女每人每月 3,235 元的生活津貼,協助維持基本生活。

哪些情況符合「特殊境遇」?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可:

  1. 配偶死亡:最近 3 年內
  2. 配偶失蹤:經警察機關協尋 6 個月以上
  3. 家庭暴力:遭受家暴,與配偶分居或離婚
  4. 未婚生子:非婚生子女,未與孩子父/母共同生活
  5. 配偶身心障礙:配偶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
  6. 負擔家計者死亡: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或失蹤
  7. 因病無法工作:罹患嚴重傷病無法工作

資格條件

  • 家庭年收入未達低收入戶標準的 2.5 倍(約年收入 120 萬元以下)
  • 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標準
  • 子女年齡:未滿 18 歲(就讀高中職以上者延至畢業,最高 25 歲)

申請流程

  1. 備妥文件:戶口名簿、所得證明、符合特殊境遇條件的相關證明(如死亡證明、家暴裁定書等)
  2. 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3. 公所審核,通過後次月起發放
  4. 每年需辦理資格複查

注意事項

  • 此津貼可與育兒津貼同時領取
  • 子女就讀大學(或以下)期間可持續申請至 25 歲
  • 金額每年依基本工資調整,以衛福部公告為準

常見問答

Q:離婚單親媽媽可以申請嗎?

A:如果離婚原因涉及家庭暴力,或前配偶拒絕扶養子女,可符合特殊境遇條件,建議向公所諮詢確認。

Q:這筆津貼和育兒津貼可以一起領嗎?

A:可以。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和育兒津貼是不同項目,可同時申請。

Q:每個月 3,235 元是每位孩子都有嗎?

A:是的,每位符合資格的未滿 18 歲子女各自計算,兩個孩子即每月領取 6,470 元。

Q:家庭收入多少以下才符合?

A:家庭年收入須未達低收入戶標準的 2.5 倍,各縣市標準略有不同,約為年收入 120 萬元以下。

Q:孩子超過 18 歲還能繼續領嗎?

A:若孩子仍就學,可延長至畢業,但最高至 25 歲。需每年提供在學證明辦理資格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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