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補助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失業者參加政府核准職業訓練期間,每月可領取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的生活津貼,最長 2 年。

資料最後驗證:2026/1/1|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快速摘要

補助金額
依條件核定
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請截止
長期開放

什麼是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是針對失業者在參加政府核准職業訓練期間的生活補助。訓練期間薪水歸零,這筆津貼能讓你安心學習新技能,不必擔心生活費。

每月領取金額與失業給付相同(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但領取期間可延長至最長 2 年(一般失業給付最長只有 6 個月)。

誰可以申請?

  • 非自願離職且已辦理失業登記
  • 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或核准參加職業訓練
  • 訓練課程為政府委託或補助的核准課程

金額怎麼算?

每月津貼 = 離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60%

與失業給付計算方式相同,但可領更久(最長 2 年)。

試算範例:

  • 月投保薪資 35,000 元,參加 6 個月職訓 → 每月領取 21,000 元,共領 126,000 元

申請流程

  1. 先至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登記
  2. 表達希望參加職業訓練的意願
  3. 就服站安排核准的訓練課程
  4. 訓練開始後提出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
  5. 訓練期間每月按時領取

常見訓練課程方向

  • 資訊技術(程式設計、資安、雲端)
  • 製造業技術(電工、焊接、機械)
  • 服務業(餐飲、美容、照顧服務)
  • 數位行銷、設計

注意事項

  • 訓練期間不得就業(否則停止給付)
  • 無故缺課達一定比例,取消津貼資格
  • 完訓後若仍未就業,可再申請失業給付(原領取期間扣除已領月數)

常見問答

Q:可以自己找職訓課程報名嗎?

A:須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或核准的課程才符合資格。自行報名的私人課程不算。建議先至就業服務站諮詢,由專員協助安排適合的核准課程。

Q:職訓結束後仍未找到工作,還有其他補助嗎?

A:可繼續請領失業給付(剩餘期間),若 45 歲以上最長仍可達 9 個月。

Q:在職中可以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嗎?

A:不行,須為失業狀態(已辦理失業登記)才能申請。在職中的職業訓練補助另有「在職勞工訓練補助」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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