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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並參加就保滿 3 個月者,可一次領取尚未請領失業給付金額的 50%。愈早就業領得愈多,須於符合資格之日起 2 年內申請。2026-07-21 依官方來源核對。

อัปเดตล่าสุด: 4/5/2569ตรวจสอบล่าสุด: 21/7/2569หน่วยงานที่รับผิดชอบ: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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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น่วยงานที่รับผิดชอบ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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ระยะยาว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申請期限:自符合請領資格之日起 2 年內提出申請。

可以領多少

一次發給尚未請領的失業給付金額的 50%。也就是說,愈早找到工作、剩下沒領的愈多,這筆就愈多——它的用意是讓你不必為了把失業給付領好領滿而拖延就業。

申請資格

  • 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非自願離職等)
  • 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
  • 受僱後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以上

如何申請

  1. 受僱並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後,備妥申請書及在職證明書向勞保局提出。
  2. 也可以用行動電話認證或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

注意事項

  • 重點在「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不是「領完前」——即使你一毛失業給付都還沒領,只要符合請領條件並提早就業,一樣可以申請。

資料來源

本頁金額與規定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制度可能隨年度調整,申請前建議再確認一次。

คำถามที่พบบ่อย

Q: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可以領多少?

A: 一次發給尚未請領的失業給付金額的 50%。也就是說,愈早找到工作、剩下沒領的愈多,這筆就愈多——它的用意是讓你不必為了把失業給付領好領滿而拖延就業。

Q: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有申請期限嗎?

A: 自符合請領資格之日起 2 年內提出申請。

Q: 還沒開始領失業給付就找到工作,也可以申請嗎?

A: 可以。條件是「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且「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並在受僱後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沒領過失業給付不影響資格,反而尚未請領的金額愈多、這筆獎助就愈多。

Q: 這頁的金額和規定是什麼時候查證的?

A: 2026-07-21 依「勞動部—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保局—何謂「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核對。制度可能隨年度調整,申請前建議再確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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