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生育津貼
嘉義市生育津貼由地方政府發放,與中央的育兒津貼、勞保生育給付各自獨立,可以分別申請。金額、申請期限與設籍月數見上方表格。
⚠️ 期限細節:國內出生者,出生後 3 個月內;國外出生者 1 年內。至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逾期視為放棄。
申請資格
- 設籍條件:新生兒之父或母設籍嘉義市滿 6 個月以上且中途未遷出(自出生日往前推算 6 個月);出生後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 適用範圍: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出生之新生兒適用。
如何申請
- 備妥文件:新生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向新生兒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部分縣市由社會處或鄉鎮市公所受理,請依下方來源頁面確認)。
- 審核通過後,補助款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
- 務必在上方標示的期限內提出——多數縣市逾期即視為放棄,無法補件。
資料來源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https://social.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03&s=782684
本頁金額與期限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地方政府可能隨年度調整,金額較大或接近期限時,建議申請前再確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