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生育獎勵金
基隆市生育獎勵金由地方政府發放,與中央的育兒津貼、勞保生育給付各自獨立,可以分別申請。金額、申請期限與設籍月數見上方表格。
⚠️ 期限細節:出生後 60 日內(須於 60 日內在基隆市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並提出申請)。有正當理由經核准得延長至 1 年。
60 日內須同時完成出生登記與申請。
申請資格
- 設籍條件:父或母其中一方,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 10 個月前至提出申請時,連續設籍基隆市。期間得併計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設籍時間。
- 適用範圍:114 年 5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適用 NT$30,000;114 年 4 月 30 日以前出生依修正前規定。
如何申請
- 備妥文件:新生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向新生兒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部分縣市由社會處或鄉鎮市公所受理,請依下方來源頁面確認)。
- 審核通過後,補助款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
- 務必在上方標示的期限內提出——多數縣市逾期即視為放棄,無法補件。
注意事項
- 多胞胎處理方式官方頁面未明列,建議申請前向戶政事務所確認。
資料來源
基隆市政府民政處:https://www.klcg.gov.tw/tw/civil/2210-300799.html
本頁金額與期限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地方政府可能隨年度調整,金額較大或接近期限時,建議申請前再確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