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申請
主管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與各縣市政府住宅單位
⚠️ 申請期限:沒有全年開放的申請。各縣市與住都中心分批公告招租,每批有各自的收件期間,額滿或期限截止即停止收件。要持續關注公告,錯過就等下一批。
社宅是分批抽籤釋出,不是排隊等額滿就換你。沒抽中不會自動遞延到下一批,下一批要重新申請。
可以省多少
社會住宅不是發錢,是用比市場低的租金租給你。租金依《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按家庭所得分級,所得愈低租金愈低——最低一級可低至市場租金的三成左右。公告租金多已內含管理費。
- 第一級: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租金最低的一級。
- 第二級: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未達當地最低生活費 1.5 倍。
- 第三級:所得達 1.5 倍以上、未達 2.5 倍。
- 第四級:所得達 2.5 倍以上、3.5 倍以下。
申請資格
- 申請人須為成年中華民國國民(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 17 條)。持工作或學生簽證的外國人不能自己當申請人,僅能列為本國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新住民家庭多由台灣籍配偶當申請人、外籍配偶列為家屬。
- 在該縣市設籍,或在當地就學、就業
- 本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無自有住宅
- 家庭所得與財產在該縣市公告標準以下(多為最低生活費 3.5 倍以下)
如何申請
- 關注各縣市政府住宅單位、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的招租公告,或內政部社會住宅相關資訊平台。
- 於公告的收件期間內線上或臨櫃提出申請。
- 備妥身分證明、戶籍資料、所得與財產證明,以及弱勢或優先資格的證明文件。
- 以抽籤或評點排序決定入住順序,中籤後簽約入住。
- 外國人身分不確定能否申請,可撥 1990 或洽當地住宅單位確認。
注意事項
- 先前本頁寫的「市場租金 60%~80%」低估了弱勢家庭的優惠幅度——現行分級制下,最低一級可到市場租金三成左右。實際金額以各批次招租公告為準。
- 弱勢與特殊身分(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六十五歲以上、單親、家暴被害人等)另有保障名額,中籤機率高於一般戶。
- 租金至少每三年檢討調整一次,調整幅度不得超過當地最低生活費的漲幅。
- 定期租約通常 1 至 3 年,期滿得依規定申請續租;入住後不得轉租或轉借他人。
- 外國人若無法申請社會住宅,租金補貼多數持居留證者仍可申請,兩者資格規定不同,不要一起放棄。
資料來源
- 內政部主管法規—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740
- 內政部主管法規—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015
-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社會住宅專區: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B5010?mode=8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社宅招租資訊:https://www.hurc.org.tw/
本頁內容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住宅補貼逐年調整,申請前建議再確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