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主管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申請期間:115 年 1 月 1 日上午 9 時至 12 月 31 日下午 5 時,隨到隨辦,不是限時抽籤。
前一年度核定且條件不變者會直接帶入系統,不必重新申請;不確定自己屬於哪種情況就上官網查,重複送件不會加快。
補助金額
每月 NT$2,000 至 NT$8,000。這是加碼前的每月基準金額範圍。實際金額先看家庭分級與租屋所在的鄉鎮市區,再乘上加碼倍數,所以加碼後可能高於 8,000 元——但不得超過租約上的實際租金。
分級方式
| 分級 | 誰屬於這一級 | 臺北市每月基準 |
|---|---|---|
| 第一級 | 家庭成員 2 人以上且含低收入戶,或 3 人以上且含中低收入戶 | NT$8,000 |
| 第二級 | 不屬於第一級或第三級者 | NT$5,000 |
| 第三級 | 家庭成員 1 人、未滿 40 歲,且不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即單身青年) | NT$3,000 |
臺北市是唯一整個直轄市落在同一組的縣市,所以拿來當對照錨點。其他縣市依鄉鎮市區分組,金額請用官方試算工具查。
加碼倍數
| 加碼對象 | 倍數 |
|---|---|
| 單身青年(成年至未滿 40 歲) | 1.2 倍 |
| 新婚家庭(申請前 2 年內結婚) | 1.3~1.5 倍 |
| 育有未成年子女 | 1.4~3 倍(依子女數遞增) |
| 經濟弱勢 | 1.4 倍 |
| 社會弱勢 | 1.2 倍 |
戶籍要不要遷?
不需要把戶籍遷到租屋處。現行規定只看有沒有「租屋事實」(也就是租賃契約),戶籍留在原地即可申請。房東也不得約定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租金支出,這類約定無效。
申請資格
- 在國內沒有自有住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受監護人皆無)
- 有實際租屋事實,並持有租賃契約
- 所得符合上述標準
所得標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當地最低生活費 3 倍以下;115 年新增的青年婚育專案放寬至 3.5 倍。審查範圍只計申請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受監護人。
如何申請
- 先用官方的「資格檢核及試算」確認資格與你那一區的金額。
- 線上申請(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或向租屋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臨櫃辦理。
- 備妥申請人身分證明、租賃契約、租金匯款或繳款證明、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核定後按月撥入申請人帳戶;租約或租屋地址異動要主動申報,否則可能被追回。
注意事項
- 基準金額依租屋所在的鄉鎮市區分組,同一個縣市內可能落在不同組(新北、臺中、臺南、高雄都跨組),所以本站不複製一份縣市對照表——請用官方的資格檢核及試算工具查你那一區的金額。
- 115 年 1 月起的婚育加碼:結婚登記 2 年內加碼 50%,每多一名未成年子女再加碼 50%(115 年起出生的新生兒加碼 100%),加碼次數沒有上限,但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租金。
- 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多數情況下可以申請租金補貼;社會住宅則另有國籍限制,兩者不要混為一談。
資料來源
- 國土管理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申請與分級制度說明):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front/infoExtend
-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租金補貼專區(資格檢核及試算):https://pip.moi.gov.tw/V3/B/SCRB0341.aspx
- 內政部—具體行動支持婚育家庭,115年1月起租金補貼加碼: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35553
本頁金額與規定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租金補貼逐年調整,申請前建議再確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