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青年租金補貼(已併入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主管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ℹ️ 「青年租金補貼」不是一個獨立的方案。單身青年是「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裡的一種分級與加碼身分,申請入口只有一個。本頁說明單身青年實際適用的級距,完整方案請看本站「租金補貼」頁。
⚠️ 申請期間:115 年 1 月 1 日上午 9 時至 12 月 31 日下午 5 時,隨到隨辦,不是限時抽籤。
補助金額
每月 NT$2,400 至 NT$3,600。單身青年適用第三級基準金額(2,000~3,000 元,依租屋所在鄉鎮市區),再乘 1.2 倍加碼,所以每月大約落在 2,400~3,600 元;臺北市的 3,000 × 1.2 = 3,600 元是上限。部分縣市另有地方加碼,需向當地政府另外確認。
分級方式
| 分級 | 誰屬於這一級 | 臺北市每月基準 |
|---|---|---|
| 第一級 | 家庭成員 2 人以上且含低收入戶,或 3 人以上且含中低收入戶 | NT$8,000 |
| 第二級 | 不屬於第一級或第三級者 | NT$5,000 |
| 第三級 | 家庭成員 1 人、未滿 40 歲,且不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即單身青年) | NT$3,000 |
臺北市是唯一整個直轄市落在同一組的縣市,所以拿來當對照錨點。其他縣市依鄉鎮市區分組,金額請用官方試算工具查。
加碼倍數
| 加碼對象 | 倍數 |
|---|---|
| 單身青年(成年至未滿 40 歲) | 1.2 倍 |
| 新婚家庭(申請前 2 年內結婚) | 1.3~1.5 倍 |
| 育有未成年子女 | 1.4~3 倍(依子女數遞增) |
| 經濟弱勢 | 1.4 倍 |
| 社會弱勢 | 1.2 倍 |
戶籍要不要遷?
不需要把戶籍遷到租屋處。現行規定只看有沒有「租屋事實」(也就是租賃契約),戶籍留在原地即可申請。房東也不得約定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租金支出,這類約定無效。
申請資格
- 成年至未滿 40 歲、家庭成員 1 人(單身)
- 不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具備者改適用第一級或第二級,金額更高)
- 無自有住宅、有租屋事實、所得符合上述標準
所得標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當地最低生活費 3 倍以下;115 年新增的青年婚育專案放寬至 3.5 倍。審查範圍只計申請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受監護人。
如何申請
- 先用官方的「資格檢核及試算」確認資格與你那一區的金額。
- 線上申請(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或向租屋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臨櫃辦理。
- 備妥申請人身分證明、租賃契約、租金匯款或繳款證明、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核定後按月撥入申請人帳戶;租約或租屋地址異動要主動申報,否則可能被追回。
注意事項
- 沒有一個叫「青年租金補貼」的獨立申請管道。過去的「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已併入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現在單身青年是該方案中的一個分級與加碼身分。
- 如果你在 2 年內結婚或有未成年子女,就不再是第三級——改用新婚或育兒的分級與加碼會領得更多,記得依實際狀況申報。
資料來源
- 國土管理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申請與分級制度說明):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front/infoExtend
-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租金補貼專區(資格檢核及試算):https://pip.moi.gov.tw/V3/B/SCRB0341.aspx
本頁金額與規定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租金補貼逐年調整,申請前建議再確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