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台中市生育津貼?
台中市政府對市民生育的津貼,支持生育與育兒。
補助對象
- 嬰兒出生登記時,父母之一方設籍台中市滿 180 天以上
- 依規定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
補助金額(每胎一次發給)
- 第 1、2 胎:每胎 20,000 元
- 第 3 胎:30,000 元
- 第 4 胎(含)以上:40,000 元
如何申請
- 為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 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新生兒出生證明、戶口名簿、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設籍台中市滿180天,第1、2胎2萬,第3胎3萬,第4胎4萬。
最後更新: 2026/5/1|最後核對: 2026/5/4|主管機關: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台中市政府對市民生育的津貼,支持生育與育兒。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新生兒出生證明、戶口名簿、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Q: 設籍多久才能領?
A: 需父母一方於出生登記時設籍台中市滿 180 天以上。
Q: 金額怎麼隨胎次增加?
A: 第 1、2 胎各 2 萬,第 3 胎 3 萬,第 4 胎以上 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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