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給付+生育補助(115 年起合計每胎 10 萬元)
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申請期限:勞保被保險人不需要另外申請補助,勞保局會併同生育給付發放。生育給付本身的請求權時效為 5 年(勞工保險條例第 30 條),不是坊間常見的「6 個月內」。
雖然有 5 年時效,但 115 年開辦初期因預算審議程序,給付與補助差額可能分兩次入帳——先收到 2 個月給付、之後才補差額是正常的,不代表被少發。
補助金額
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不論投保身分,每生一胎合計 10 萬元。做法是「原有的社會保險生育給付 + 政府補足差額」:勞保被保險人按分娩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 60 日(2 個月),國保、農保依各自規定給付,不足 10 萬元的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足;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也可請領補助。多胞胎依胎數倍增——雙胞胎 20 萬元,三胞胎 30 萬元。
申請資格
- 勞保: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分娩,且分娩前投保年資累計滿 280 日(早產為 181 日)
- 國保: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給付 2 個月的月投保金額(退保後 1 年內生產仍受保障)
- 農保:依農保規定請領
- 未參加上述保險者,仍可請領政府發給的生育補助
如何申請
- 已完成嬰兒出生登記者,可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登入勞保局「e 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不必寄紙本。
- 也可以在辦理出生登記時透過戶政事務所的「一站式服務」一併申辦。
- 勞保被保險人的 10 萬元差額由勞保局主動併發,不需要另外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 同時符合多種社會保險(勞保、國保、農保)生育給付條件者,只能擇一請領,不能重複領。
- 這筆是中央的給付,與各縣市自己發的生育獎勵金各自獨立,可以分別申請——縣市那筆多半有很短的申請期限,別混為一談。
-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是後續按月領的補助,與這筆一次性給付無關,不衝突。
資料來源
- 勞動部—勞保生育給付 PLUS,生育補助至 10 萬: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4736/post
- 勞動部—勞保、國保生育給付都是 2 個月,雙生以上加倍給: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4537/
- 勞保局—生育給付平均投保薪資與給付金額計算說明:https://www.bli.gov.tw/0005568.html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保險條例第 30 條(請求權時效 5 年):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50001&FLNO=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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