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職訓生活津貼?
為協助待業中的新住民提升就業競爭力,政府提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讓新住民在受訓期間能有基本生活保障,全心投入技能學習。
補助標準
- 金額:每月發給 12,000 元。
- 期限:依職訓課程時數計算,最長發給 6 個月。
申請條件
- 身份限制:持有效居留證之新住民(包含外籍及大陸配偶)。
- 課程要求: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辦理或委託之職業訓練(全日制或特定班別)。
- 出席率:受訓期間出席率須達 80% 以上。
如何申請?
- 選擇課程:至「台灣就業通」查詢適用職訓生活津貼之課程。
- 提出申請:在報名職訓課程時,向承辦單位同步提出津貼申請。
- 審核撥款:經分署審核通過後,按月撥入指定帳戶。
重要提醒
- 申請時須處於「待業」狀態(無投保勞保之全職工作)。
- 若中途退訓或因個人因素被勒令退訓,將停止發給津貼,並可能追繳已領取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