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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停

產檢假與陪產假薪資補助

受雇勞工享有產檢假(7 天)、陪產假(7 天)、產假(56 天)等有薪假別,雇主須照常給薪。

最後更新: 2026/5/4最後核對: 2026/4/1主管機關: 勞動部

每月金額
依條件核定
主管機關
勞動部
申請期間
長期受理

什麼是產檢假與陪產假?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受雇勞工在懷孕及生產階段享有多項有薪假別,保障勞工在迎接新生命時不必犧牲收入。這些假別是法定權利,雇主不得拒絕,違反者將面臨罰鍰。

完整假別一覽

假別 對象 天數 薪資保障 法律依據
產檢假 懷孕女性員工 7 天 全薪 性平法 §15
產假 生產女性員工 56 天(含假日) 全薪 / 半薪 勞基法 §50
流產假 流產女性員工 5~28 天 全薪 / 無薪 勞基法 §50
陪產假 配偶(含同婚) 7 天 全薪 性平法 §15
安胎休養 醫師建議安胎者 依醫囑 病假計算 勞工請假規則

各假別詳細說明

產檢假(7 天)

  • 對象:懷孕中的女性員工
  • 天數:7 天(2022 年 1 月起從 5 天增加為 7 天)
  • 薪資:全薪(雇主照給)
  • 使用方式:可一次請完或分次請假(每次至少半天)
  • 無須提前請:僅需事先告知雇主,或於事後補假單
  • 適用期間:懷孕確認至生產前

產假(56 天)

  • 對象:分娩的女性員工
  • 天數:56 天(含例假日、休息日)
  • 薪資
    • 任職滿 6 個月 → 全薪
    • 任職未滿 6 個月 → 半薪
  • 計算方式:56 天為日曆天,包含周末和國定假日
  • 起算日:通常從分娩日(或預產期前 4 週)起算

流產假

懷孕週數 假期天數 薪資
滿 3 個月以上 28 天(4 週) 全薪(任職滿 6 個月)
滿 2 個月~未滿 3 個月 7 天 全薪
未滿 2 個月 5 天 全薪

陪產假(7 天)

  • 對象:配偶分娩的員工(含同性配偶)
  • 天數:7 天(2022 年 1 月起從 5 天增加為 7 天)
  • 薪資:全薪
  • 使用期限:配偶分娩日起 60 天內使用完畢
  • 可分次請:可分段使用,不需一次請完

薪資計算方式

產假薪資

計算基準為「勞動契約規定的工資」,通常包含:

  • ✅ 底薪
  • ✅ 固定津貼(如職務津貼、交通津貼)
  • ✅ 經常性給付
  • ❌ 加班費(非經常性)
  • ❌ 年終獎金
  • ❌ 績效獎金

試算範例

情境 月薪 產假 56 天薪資 陪產假 7 天薪資
基本工資勞工 27,470 元 約 51,261 元 約 6,408 元
一般上班族 40,000 元 約 74,667 元 約 9,333 元
中高薪勞工 60,000 元 約 112,000 元 約 14,000 元

💡 計算方式:月薪 ÷ 30 × 假期天數


雇主違反時的救濟

若雇主拒絕給假或不給薪:

  1. 蒐集證據:保留書面請假紀錄、對話截圖、拒絕證明
  2. 向勞工局申訴:撥打各縣市勞工局專線,或線上填寫申訴表
  3. 撥打 1955:勞動部勞工諮詢專線(免費)
  4. 法律援助: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法律諮詢

雇主罰則

違規行為 罰鍰
拒絕給予產假/產檢假/陪產假 2 萬~30 萬元
因請假而給予不利處分(如解僱) 2 萬~30 萬元
可公布企業名稱 依勞動部規定

與育嬰留停的銜接

產假結束後,若想繼續在家照顧幼兒:

  1. 產假 56 天 → 結束後
  2. 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 最長至子女 3 歲
  3. 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 月投保薪資 80%,最長 6 個月

建議在產假結束前 2-4 週向雇主提出育嬰留停申請。

⚠️ 以上資訊以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

常見問答

Q: 產檢假雇主一定要給嗎?

A: 是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明文規定雇主不得拒絕產檢假,且須給全薪。違反者可向勞工局申訴,雇主將面臨 2 萬至 30 萬元罰鍰。

Q: 陪產假可以拆分請嗎?

A: 可以。7 天陪產假可分次使用,每次至少半天,但須在配偶分娩日起 60 天內全部使用完畢。建議與雇主事先溝通請假時程安排。

Q: 自營業者或接案工作者有這些假嗎?

A: 這些假別僅適用於受雇勞工(有雇主的員工)。自營業者、自由接案者不適用。但可透過國民年金保險申請生育給付,或依勞保(若有投保)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Q: 產假期間可以再申請育嬰留停津貼嗎?

A: 不行。育嬰留停是產假結束後另外申請的假別,兩者不重疊。建議在產假即將結束前 2-4 週向雇主提出育嬰留停申請,無縫銜接。

Q: 同婚配偶也有陪產假嗎?

A: 有。2019 年同婚合法化後,同性配偶享有與異性配偶完全相同的陪產假權利。7 天全薪,需在配偶分娩日起 60 天內使用。

Q: 產假 56 天包含假日嗎?

A: 包含。產假以日曆天計算,56 天含周末、國定假日。不會因為遇到假日而延長。計算方式就是從起算日數 56 天。

Q: 懷孕期間被裁員合法嗎?

A: 懷孕期間及產假期間,雇主不得解僱員工(性平法第 11 條)。若以「業務縮減」等理由裁員,仍可能構成歧視。可向勞工局申訴或申請性別工作平等會調查。

Q: 試用期內也有產假嗎?

A: 有。產假是法定權利,不因試用期而喪失。但薪資給付視任職期間:滿 6 個月全薪,未滿 6 個月半薪。雇主不得以試用期為由拒絕。

Q: 產檢假 7 天用完了,後續產檢怎麼辦?

A: 若 7 天產檢假已用完,可使用特休假、病假(有醫師證明)、或與雇主協商彈性上下班時間前往產檢。部分公司制度較友善,會提供額外有薪假。

Q: 爸爸可以請產假嗎?

A: 「產假」僅限生產的女性員工。爸爸可以請的是「陪產假」7 天。若想長期照顧,可接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至子女 3 歲,並領取 80% 薪資的津貼最長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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