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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補助taipei

臺北市生育獎勵金

臺北市生育獎勵金:NT$40,000 起,最高 NT$50,000。申請期限為出生日次日起 60 日內(國內出生登記),逾期多數縣市即視為放棄。2026-07-21 依官方來源核對。

最後更新: 2026/5/4最後核對: 2026/7/21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NT$40,000–NT$50,000
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請期間
限期申請

補助金額

胎次金額
第 1 胎NT$40,000
第 2 胎NT$45,000
第 3 胎以上NT$50,000

申請期限

出生次日起 60 日內

設籍條件

父或母一方須設籍滿 10 個月

逾期通常無法補件,補助視為放棄。

金額與期限於 2026-07-21 依官方公告核對 · 查看官方來源

臺北市生育獎勵金

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由地方政府發放,與中央的育兒津貼、勞保生育給付各自獨立,可以分別申請。金額、申請期限與設籍月數見上方表格。

⚠️ 期限細節:出生日次日起 60 日內(國內出生登記)。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得延長至 1 年。國外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者為 1 年內。

60 日是六都最短,且自「出生次日」起算。

申請資格

  • 設籍條件:父或母自新生兒出生日(或預產日)起 10 個月前至提出申請時,連續設籍臺北市。設籍期間得併計新北市、基隆市。
  • 適用範圍:依 114 年 9 月 9 日修正條文;該日前出生之新生兒適用修正前規定。

如何申請

  1. 備妥文件:新生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2. 向新生兒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部分縣市由社會處或鄉鎮市公所受理,請依下方來源頁面確認)。
  3. 審核通過後,補助款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
  4. 務必在上方標示的期限內提出——多數縣市逾期即視為放棄,無法補件。

資料來源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gov.taipei/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81869

本頁金額與期限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地方政府可能隨年度調整,金額較大或接近期限時,建議申請前再確認一次。

常見問答

Q: 臺北市生育獎勵金的申請期限是多久?

A: 出生日次日起 60 日內(國內出生登記)。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得延長至 1 年。國外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者為 1 年內。逾期多數縣市即視為放棄,無法補件,請務必及早提出。

Q: 要設籍多久才能申請?

A: 父或母自新生兒出生日(或預產日)起 10 個月前至提出申請時,連續設籍臺北市。設籍期間得併計新北市、基隆市。

Q: 補助金額是多少?

A: 依胎次分級,NT$40,000 至 NT$50,000。詳細級距見本頁上方表格。

Q: 可以和中央的育兒津貼、勞保生育給付一起領嗎?

A: 可以。臺北市生育獎勵金是地方政府發放的補助,與中央的育兒津貼、勞保生育給付屬於不同層級,彼此不互相排除,符合資格者可分別申請。

Q: 這頁的金額和期限是什麼時候查證的?

A: 2026-07-21 依「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核對(https://laws.gov.taipei/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81869)。地方政府可能隨年度調整,申請前建議再確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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