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中高齡者穩定就業補助?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2020 年施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就業促進措施,45 歲以上的求職者在重返職場時,可透過多種補助方案獲得支持。
主要補助方案
1. 僱用獎助
雇主聘僱連續失業 30 天以上的中高齡者(45~64 歲)或高齡者(65 歲以上):
- 補助對象: 雇主
- 補助金額: 每人每月最高 13,000 元,最長 12 個月
- 條件: 須以不低於基本工資全時僱用,並連續僱用 30 天以上
2. 在職中高齡員工訓練補助
雇主為所聘 45 歲以上員工安排職業訓練:
- 訓練費用補助最高 70%(中小企業最高 80%)
3. 轉業訓練生活津貼
中高齡失業者參加勞發署指定職訓課程期間,每月可領取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60% 生活津貼,最長 2 年(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4. 跨域就業補助
離開居住縣市跨區就業者:
- 搬遷補助費: 最高 30,000 元
- 租屋補助: 每月最高 5,000 元,最長 12 個月
- 交通補助: 按距離計算,最高 10,000 元
申請流程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持身分證、離職證明)
- 告知就業服務員年齡並詢問適用方案
- 由就服員媒合工作或職訓
- 就業後由雇主或本人依方案向勞發署分署申請補助
注意事項
- 各方案資格、補助金額及申請期限可能隨年度預算調整
- 雇主申請僱用獎助需備妥薪資清冊、出勤記錄等佐證文件
- 詳細條件請洽各縣市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或撥打 0800-77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