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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補助

外籍看護工直接聘僱服務費補助

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改採直接聘僱方式,可向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申請服務,免仲介費用,政府提供免費媒合與文件處理服務。

最後更新: 2026/5/4最後核對: 2026/1/1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每月金額
依條件核定
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申請期間
長期受理

什麼是直接聘僱外籍看護工?

家庭有需要長期照顧的成員(老人、身心障礙者),可以不透過仲介公司,直接聘僱外籍看護工。政府設立的「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免費服務,協助雇主:

  • 刊登徵才訊息,媒合有意願的外籍看護工
  • 辦理入國簽證、居留申請等文件作業
  • 勞動契約範本提供與審查
  • 在職問題諮詢與糾紛調處

省下多少錢?

透過私立仲介聘僱外籍看護工,雇主端仲介費通常為 1.5~3 萬元以上。直接聘僱可完全省去此費用,政府服務完全免費

誰可以使用直接聘僱?

  • 家中有需要全日照顧的成員:
    • 持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 經巴氏量表評估為失能(分數 ≤ 60 分)
    • 罹患特定重大傷病(如失智症、植物人等)
  • 雇主為中華民國國民或取得居留資格的外國人

申請流程

  1. 備妥被照顧者的失能證明文件(巴氏量表、診斷書等)
  2. 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網站刊登求才或直接媒合現有候選人
  3. 確認勞動條件、簽訂契約
  4. 送件申請外籍看護工入台證
  5. 看護工抵台後辦理居留與勞保投保

服務中心網站dhsc.wda.gov.tw
服務電話:0800-885-078

直接聘僱 vs 仲介聘僱比較

項目 直接聘僱 仲介聘僱
雇主仲介費 免費 1.5~3 萬元+
媒合服務 政府免費提供 仲介公司
文件申辦 服務中心協助 仲介辦理
後續問題 自行處理或撥 0800 仲介協助
適合對象 有時間自辦者 希望全程委託者

注意事項

  • 直接聘僱需雇主自行負責工作條件管理與問題處理
  • 若雇主無法直接溝通,仲介服務仍有其方便性
  • 外籍看護工的工作許可由雇主申請,需符合勞動部規定

常見問答

Q: 直接聘僱的看護工來自哪些國家?

A: 主要來源國為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可在服務中心平台上看到各候選人的背景資料。

Q: 直接聘僱後,移工的薪水是多少?

A: 依勞動部公告,家庭看護工基本月薪為 20,008 元(2026 年),實際薪資依契約約定,不得低於此標準。另須提供食宿或給予食宿津貼。

Q: 看護工來台後不適應,可以換人嗎?

A: 直接聘僱需自行辦理終止聘僱及重新媒合,可再次向服務中心申請。建議在聘僱前詳閱候選人資料,也可要求視訊面試。

Q: 被照顧者過世後,看護工怎麼辦?

A: 被照顧者死亡,外籍看護工的工作許可自動失效。需於一定期間內辦理終止聘僱手續,看護工可申請轉換至其他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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