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失業給付
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申請期限:離職退保後2 年內要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就業保險法第 24 條,請領權利自得請領之日起 2 年不行使即消滅)。求職登記之日起 14 日內,就服機構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才會受理失業給付申請。
領滿給付期間後,自領滿之日起 2 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只能領原給付期間的一半。
可以領多少
每月按離職退保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發給。有受扶養的無工作收入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者,每 1 人加給 10%,最多加到 20%(也就是最高 80%)。金額取決於你自己的投保薪資,沒有一個對所有人都成立的數字,請用勞保局的試算工具算。
申請資格
- 非自願離職(不含自己辭職),且離職前 3 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
-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 日內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如何申請
- 備妥離職證明文件,親自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失業認定。
- 通過失業認定後由勞保局按月發給;期間須依規定辦理失業再認定,並提出求職紀錄。
- 找到工作、出國或不再具備條件時要主動告知,溢領會被追回。
注意事項
- 最長發給 6 個月;離職退保時已滿 45 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 9 個月。
- 領取期間如果提前找到工作,別急著放棄——符合條件時可以改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把沒領完的部分拿回一半。
- 經就服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改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兩者不併領。
資料來源
- 勞保局—就業保險給付標準及期限:https://www.bli.gov.tw/0005071.html
- 勞保局—失業給付最長可以領多久:https://www.bli.gov.tw/0017272.html
- 勞保局—勞保、就保給付金額試算:https://www.bli.gov.tw/0100405.html
本頁金額與規定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制度可能隨年度調整,申請前建議再確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