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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免費法律扶助

在台新住民(外籍或大陸配偶)遭遇家暴、婚姻、離婚、子女監護、居留爭議等問題,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法律諮詢或訴訟代理,無需任何費用。

最後更新: 2026/5/4最後核對: 2026/1/1主管機關: 法律扶助基金會 / 內政部移民署

每月金額
依條件核定
主管機關
法律扶助基金會 / 內政部移民署
申請期間
長期受理

什麼是法律扶助?

**法律扶助基金會(LAF)**是政府支持的非營利機構,為無力負擔律師費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新住民(外籍或大陸配偶)均可申請,資力門檻寬鬆。

可以協助的事項包括:

  • 家庭暴力(人身虐待、精神虐待、財務控制)
  • 婚姻糾紛(離婚、財產分配、贍養費)
  • 子女監護與探視權爭議
  • 居留資格爭議(被撤銷、無法續居留)
  • 護照或身份文件被扣押
  • 合約糾紛(仲介費爭議、欺騙性婚介)
  • 人口販運 / 強迫婚姻
  • 刑事案件(遭受性侵、傷害等)

如何申請?

方式 1:直接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

全台 21 個縣市均設有分會,攜帶居留證或護照即可辦理。

方式 2:電話申請

  • 法扶服務電話:02-412-8518(中文)
  • 家暴緊急專線:113(24 小時,可用母語溝通)

方式 3:透過社政單位轉介

向戶籍地社會局、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或移民署服務站申請轉介。

申請資格怎麼審查?

  • 資力審查:新住民通常符合法扶收入基準,絕大多數自動通過
  • 案件審查:律師評估案件是否有法律依據,通常 1~2 週內通知結果
  • 家暴案件例外:可即時申請保護令聲請,無需等待資力審查

可以申請的法律服務

服務項目 費用
法律諮詢(每次 30 分鐘) 免費
代撰書狀(申訴書、聲請書) 免費
訴訟代理(律師出庭代為辯護) 免費
保護令聲請協助 免費

家暴新住民的特別保障

若因家庭暴力申請,除法律扶助外還可同時獲得:

  • 民事保護令:禁止施暴者接近你及子女
  • 庇護所安置:保密地址,提供安全住所
  • 居留保障:即使離開施暴配偶,在特定條件下仍可維持居留資格
  • 子女照顧協助:申請臨時監護權保護子女

常見案例

案例 1:越南籍新住民遭受配偶長期家暴,法扶協助申請保護令並取得子女暫時監護權,同時協助申請以人道考量為由的獨立居留資格。

案例 2:印尼籍新住民被婚介公司詐騙,以不實條件促成婚姻,法扶協助向婚介業者追討損害賠償。

案例 3:大陸配偶遭配偶惡意撤銷依親居留申請,法扶協助提出行政訴訟,成功維持居留權。

其他免費法律資源

  • 移民署各服務站:法律諮詢及轉介服務
  • 各縣市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通譯、社工、法律諮詢整合服務
  •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專精新住民權益的 NGO

常見問答

Q: 我不會說中文,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用我的語言服務我嗎?

A: 可以,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越南語、印尼語、泰語、菲律賓語及其他語言的翻譯服務。申請時請告知你使用的語言,他們會安排翻譯員陪同諮詢。

Q: 我是依親居留,如果離婚居留資格會怎樣?

A: 不一定會失去居留資格。若你遭受家暴、或已在台合法居留一定年限、或有未成年子女在台,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申請改以其他事由居留。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可評估你的具體情況,協助維持居留權。

Q: 申請保護令很難嗎?

A: 不難,且可免費申請。你只需向地方法院聲請,或透過法扶、社會局代為辦理。緊急保護令通常可在 4 小時內核發,命令對方離開住所或禁止接近你。

Q: 我害怕申請法律扶助後,配偶或公婆會報復,怎麼辦?

A: 法扶過程保密,配偶不會被主動告知。你也可以先撥打 113 家暴保護專線,由專員評估你的安全狀況並安排安全的申請方式。若有立即危險,請直接撥打 110 請警察協助。

Q: 子女的監護權爭議,外籍媽媽有機會獲得監護權嗎?

A: 有,台灣法院裁定監護權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最高原則,不因父母國籍而有差異。外籍媽媽與本國籍父親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法律扶助基金會可協助準備監護權訴訟的相關文件與出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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