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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急難救助金

在台新住民(外籍或大陸配偶)遭遇重大急難(傷病、家暴、失業、天災等),可向戶籍所在縣市社會局申請急難救助金,最高可達數萬元。

最後更新: 2026/5/4最後核對: 2026/1/1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 /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每月金額
每月 5,000~60,000 元
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 /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申請期間
長期受理

什麼是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是政府提供給突然陷入困境的家庭的緊急現金補助,幫助度過危機。新住民(外籍或大陸配偶)取得居留資格後,與本國人享有同等申請權利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

符合以下任一「急難」情況:

  • 重病或意外傷害:突發重大疾病或意外,醫療費用超出負荷
  • 主要收入來源死亡:配偶或家中主要工作者死亡,失去生計
  • 家暴庇護:因家庭暴力離家,急需生活費
  • 非自願失業:突然失業,家中無積蓄
  • 天然災害:颱風、地震等造成財產損失
  • 其他重大變故:社工評估確認有急需

可以申請多少錢?

依各縣市規定不同,一般範圍:

情況 補助金額(約)
一般急難 5,000~15,000 元
重病住院 10,000~30,000 元
家暴受害者 10,000~30,000 元(另有庇護及後續輔導)
主要收入者死亡 30,000~60,000 元

各縣市金額不同,台北市、新北市補助金額通常較高。

如何申請?

  1. 聯繫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 電話:查詢「[縣市名稱] 社會局急難救助」
    • 也可請鄰近的社區發展協會或村里幹事協助
  2. 備妥文件

    • 居留證或護照
    • 戶口名簿
    • 能證明「急難」的文件(醫院診斷書、警察報告、離職證明等)
    • 存摺封面(供撥款)
  3. 社工訪視:通常由社工到府或電話訪問確認情況

  4. 核定撥款:緊急情況可於 3~5 個工作日內撥款

家暴受害者專屬資源

若是因家暴申請:

  • 可同時申請保護令(防止施暴者接近)
  • 家暴庇護所提供安全住所(免費,保密地址)
  • 聯繫 113 保護專線(24 小時,可用母語溝通)
  • 家暴受害新住民可申請改變居留依據,不再需要依附配偶居留

長期協助(急難之後)

申請急難救助後,社工可進一步評估你是否符合: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認定(長期月補助)
  • 育兒補助、教育補助(若有子女)
  • 就業輔導與職訓(協助重返職場)
  • 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持續個案管理

常見問答

Q: 我才剛取得依親居留,還沒有戶籍,可以申請嗎?

A: 通常需要已辦理戶籍登記。若尚未辦理戶籍,建議先向移民署確認你的居留身份,並可請社工協助評估其他緊急資源(如民間慈善機構)。

Q: 我是家暴受害者,害怕去社會局被先生知道,怎麼辦?

A: 社會局的家暴業務有保密機制,不會主動通知施暴者。你也可以先撥打 113 保護專線,由專員評估最安全的申請方式,也可透過庇護所的社工代為辦理。

Q: 急難救助只能申請一次嗎?

A: 依縣市規定,通常每次急難事件可申請一次,一年內可申請次數有上限(通常 1~2 次)。若有長期困難,社工會協助評估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或其他長期方案。

Q: 我的中文很差,申請過程有人可以幫我翻譯嗎?

A: 可以,許多縣市社會局有多語服務或翻譯員,你也可以帶家人或朋友陪同。若無人協助,可先聯繫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由社工陪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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