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金整合站補助金整合站
🌐
我能領什麼?
其他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符合特殊境遇(單親、家暴、配偶死亡等)的家庭,未滿 18 歲子女每人每月可領 3,235 元生活津貼。

最後更新: 2026/5/4最後核對: 2026/4/1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

每月金額
每月 3,235 元起
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
申請期間
長期受理

什麼是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是衛生福利部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提供的經常性現金補助,針對因遭遇重大變故而陷入困境的家庭,協助其未成年子女維持基本生活需求。

每名符合資格的子女,每月可領取 3,235 元(約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的一定比例),直至年滿 18 歲。若子女仍在學,可延長至畢業,最高至 25 歲。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體系

子女生活津貼只是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的一環,完整的扶助項目包括:

扶助項目 內容
子女生活津貼 每人每月 3,235 元(本文主題)
緊急生活扶助 一次性 3 個月生活費
子女教育補助 學雜費減免
傷病醫療補助 自付醫療費用補助
法律訴訟補助 最高 5 萬元
創業貸款補助 貸款利息補貼
兒童托育津貼 托育費用補助

哪些情況符合「特殊境遇」?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可認定為特殊境遇家庭:

七大認定條件

# 條件 說明
1 配偶死亡 最近 3 年內配偶死亡,或收到死亡宣告判決
2 配偶失蹤 經警察機關協尋 6 個月以上仍未尋獲
3 家庭暴力 遭受家暴並取得保護令,或已與施暴配偶分居、離婚
4 未婚生子 非婚生子女,且未與孩子的另一方父/母共同生活
5 配偶入獄 配偶因案入獄,刑期 1 年以上(含強制戒治)
6 負擔家計者失能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因身心障礙、重病而無法工作
7 遭遺棄 被配偶遺棄,經法院裁定或有其他證明

💡 最常見的申請情境:離婚後獨自撫養子女(須符合相關條件)、遭受家暴後分居或離婚、配偶過世。


收入與財產限制

收入門檻

申請家庭須同時符合:

  1.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的 2.5 倍
  2. 家庭財產:動產(存款、投資等)及不動產未超過一定標準

各縣市門檻參考(2026 年估算)

地區 最低生活費 2.5 倍門檻(每人/月)
臺北市 約 19,649 元 約 49,123 元
新北市 約 16,400 元 約 41,000 元
臺中市 約 16,149 元 約 40,373 元
臺灣省其他 約 14,230 元 約 35,575 元

門檻以各縣市最新公告為準。以 3 口之家(1 大人 + 2 小孩)為例,若家庭月收入低於門檻 × 3,通常即符合收入要件。


金額與期限

每月補助金額

每名符合資格的子女,每月 3,235 元(以衛福部公告為準,每年可能微調)。

試算範例

家庭情境 月補助 年補助
1 名未滿 18 歲子女 3,235 元 38,820 元
2 名未滿 18 歲子女 6,470 元 77,640 元
3 名子女(1 名就讀大學) 9,705 元 116,460 元

可領取至何時?

  • 基本:至子女年滿 18 歲
  • 延長:若子女仍在學(高中、大學),可延長至畢業,最高 25 歲
  • 每年須提供在學證明辦理資格複查

申請流程

所需文件

  1. 申請書(至公所領取或網路下載)
  2. 全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3. 申請人身分證
  4. 收入與財產證明(公所可代查)
  5. 符合特殊境遇條件的證明文件(依情況提供):
    • 死亡證明書
    • 保護令影本
    • 失蹤人口協尋紀錄
    • 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裁定書
    • 服刑在監證明

申請單位

向兒童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審核時間

公所受理後約 2~4 週完成審核,通過後自申請月份起按月撥款至指定帳戶。


與其他補助的關係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可與多項補助同時領取

補助項目 可否同時領取?
育兒津貼 ✅ 可以
各縣市生育獎勵金 ✅ 可以
育嬰留停津貼 ✅ 可以
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 ⚠️ 視縣市規定
中低收入戶兒少生活扶助 ⚠️ 視縣市規定

求助管道

管道 說明
113 保護專線 家暴、兒虐 24 小時求助
1957 福利諮詢專線 社會福利資訊諮詢
各縣市社會局 當面諮詢與申辦
法律扶助基金會 免費法律諮詢(02-412-8518)

⚠️ 以上資訊以衛福部社家署最新公告為準。

常見問答

Q: 離婚單親媽媽可以申請嗎?

A: 離婚本身不直接構成特殊境遇。但若離婚原因涉及家庭暴力(有保護令)、或前配偶拒絕扶養子女(可認定為遺棄),則可能符合條件。建議攜帶相關文件向公所社會課諮詢。

Q: 這筆津貼和育兒津貼可以一起領嗎?

A: 可以。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和育兒津貼是不同性質的補助項目(一個是急難扶助、一個是養育補助),可同時申請領取。

Q: 每個月 3,235 元是每位孩子都有嗎?

A: 是的。每名符合資格的子女各自獨立計算,不會因人數增加而減少。2 名子女每月共領 6,470 元,3 名子女共領 9,705 元,以此類推。

Q: 家庭收入多少以下才符合?

A: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須未超過當地最低生活費的 2.5 倍。各縣市標準不同,例如台北市門檻較高(約 49,123 元/人/月),台灣省其他地區較低(約 35,575 元/人/月)。具體數字以當年度公告為準。

Q: 孩子超過 18 歲還能繼續領嗎?

A: 若子女年滿 18 歲但仍在學(高中、大學、研究所),可申請延長至畢業,最高至 25 歲。需每年提供在學證明辦理資格複查。休學或退學則停止發放。

Q: 遭受家暴但還沒離婚,可以申請嗎?

A: 可以。只要取得法院保護令(或警察機關家暴事件通報單),即使尚未離婚、處於分居狀態,也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認定。建議先撥打 113 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Q: 申請需要前配偶同意嗎?

A: 不需要。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是保障弱勢家庭的社會福利,申請不需前配偶同意、也不需通知前配偶。公所審核時以申請人提供的文件為準。

Q: 如果經濟狀況改善了,要主動停止嗎?

A: 每年須辦理資格複查。若家庭經濟狀況已改善(收入超過門檻或不再符合特殊境遇條件),複查時會停止補助。若未主動告知導致溢領,可能需要繳回。

Q: 外籍配偶(新住民)可以申請嗎?

A: 可以。只要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或合法居留資格,且符合特殊境遇條件和收入門檻,即可申請。許多新住民因配偶過世或家暴而符合資格。

Q: 除了子女生活津貼,特殊境遇家庭還有其他幫助嗎?

A: 有很多。包括:緊急生活扶助(3 個月生活費)、子女教育補助(學雜費減免)、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最高 5 萬)、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建議向公所社會課一次詢問所有可申請項目。

分享這項補助

WhatsAppLINE

本站資訊彙整自各政府機關公開資料,實際申請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本站不代理申請,亦不收取任何申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