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移工強制儲蓄?
部分外籍移工的聘僱合約中,雇主或仲介每月從薪資中扣除一定金額(通常為 1,000~3,000 元),存入專屬儲蓄帳戶,目的是確保移工不會提前離台。
這筆錢屬於移工的私人財產,合約期滿或合法終止時,雇主必須全數退還,包含利息。
我的儲蓄在哪?
合法的強制儲蓄應存入以移工本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並提供存摺或帳戶明細。你有權隨時查詢餘額。
若雇主未開立個人帳戶、存入公司帳戶,或拒絕告知儲蓄去向,屬違法行為,請立即撥打 1955。
何時可以取回儲蓄?
- 合約期滿正常回國:離台前或回國後 30 天內退還
- 提前終止(非個人過失):如雇主違約、不當對待、工廠關閉等,可立即要求退還
- 提前終止(個人原因):仍有權取回,但合約可能規定部分扣除(須檢視合約細節)
雇主不退怎麼辦?
- 撥打 1955,說明情況,請求調解
- 向縣市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可強制調查
- 向法院申請假扣押,防止雇主轉移財產
- 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0800-007-080
申請過程需要什麼文件?
- 護照或居留證
- 勞動契約(含儲蓄條款)
- 銀行存摺或帳戶明細(若有)
- 終止聘僱證明文件
重要提醒
- 護照被雇主扣押時,雇主也可能扣留儲蓄,這是雙重違法,請立即求助
- 儲蓄金額應與合約記載相符,若有短缺,屬違法扣薪,可要求補發
- 仲介費用不得以強制儲蓄名義扣除(仲介費有法定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