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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補助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失業給付期滿前就業滿3個月,一次發給未領失業給付總額的50%。

最後更新: 2026/5/4最後核對: 2026/4/1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每月金額
依條件核定
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請期間
長期受理

什麼是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鼓勵領取失業給付的人提早找到工作的獎勵金。在失業給付還沒領完前就重新就業並符合條件,可一次領一筆獎助。

請領資格

  • 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
  • 於失業給付可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
  • 再就業後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以上

獎助金額

  • 一次發給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金額的 50%
  • 也就是越早就業、剩餘可領越多,獎助就越多

如何申請

  1. 再就業並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後提出申請
  2. 填具申請書,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可郵寄或臨櫃)

應備文件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國民身分證、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補助金額試算

根據您的情況,試算可領取的補助金額

每月金額
NT$48,000
每年金額
NT$576,000

常見問答

Q: 一定要保滿 3 個月才能領嗎?

A: 是,再就業後須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以上才符合資格。

Q: 可以領多少?

A: 尚未請領的失業給付金額的 50% 一次發給;越早就業、剩餘越多,獎助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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