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金整合站補助金整合站
🌐
我能領什麼?
就業補助

職業災害補償(移工適用)

在台灣工作期間因職業災害受傷、罹病或死亡,移工可依勞工保險申請醫療補助、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雇主亦負有補償責任。

最後更新: 2026/5/4最後核對: 2026/1/1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每月金額
依條件核定
主管機關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申請期間
長期受理

什麼是職業災害補償?

在台灣合法受僱的移工,依法強制加入勞工保險,工作期間發生職業災害(受傷、罹患職業病、死亡)均可申請補償。無論是否持有永久居留權,只要合法在台工作,保障與本國勞工相同。

可以申請哪些補償?

1. 勞保職業災害醫療補助

  • 住院、門診、手術費用由勞保局補貼
  • 自負額部分可申請全額補助

2. 傷病給付

  • 職災傷病住院或無法工作期間,每日給付月投保薪資的 70%(前 2 個月),之後降為 50%
  • 最長可領 2 年

3. 失能給付

  • 治療終止後仍有身體障害,依失能等級給付 45~1,800 日的投保薪資
  • 第 1 級失能(最嚴重)每月可領失能年金

4. 死亡給付

  • 遺屬可領取 45 個月月投保薪資的喪葬津貼與死亡給付

5. 雇主補償責任

  • 雇主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須補足勞保給付不足部分
  • 雇主未依法投保,仍需依勞基法全額賠償

申請流程

  1. 立即就醫,請醫院開立「職業傷病門診單」(向健保局申請連結勞保)
  2. 備妥資料:勞保被保險人證明、診斷書、在台居留證、護照
  3. 向勞保局或各縣市分局提出申請
  4. 如有爭議,可撥打 1955 外籍勞工諮詢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雇主刁難怎麼辦?

  • 撥打 1955,請求勞動部介入調查
  • 聯繫在台的仲介公司或勞工局
  • 向管轄法院聲請假扣押(防止雇主轉移財產)
  • 聯繫非政府組織:台灣移工聯盟(MENT)或各縣市移工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

  • 職災申請不受居留期限影響,即使合約到期亦可申請
  • 申請傷病給付需在職災發生後 2 年內提出
  • 接受職業復健訓練期間,可繼續領取傷病給付

常見問答

Q: 我的雇主說不是職災,我還能申請嗎?

A: 可以,職災認定由勞保局審查,雇主說法不代表最終結果。你可以自行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或撥打 1955 請求協助。

Q: 合約到期了,但我還在治療中,可以繼續申請嗎?

A: 可以,勞保職業災害給付不受合約是否終止影響,治療期間均可繼續請領。

Q: 雇主沒幫我保勞保,我受傷怎麼辦?

A: 雇主有法定義務幫你投保勞工保險。即使雇主違法未投保,你仍可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要求雇主賠償全額醫療費及補償金。建議立即聯繫 1955 或縣市勞工局。

Q: 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被保勞保?

A: 可至勞保局官網或持居留證、護照到勞保局查詢被保險人資料,也可請仲介公司提供投保證明。

Q: 治療期間可以申請轉換雇主嗎?

A: 因職業災害而無法繼續工作時,勞動部可核准轉換雇主。建議透過 1955 或縣市就業服務站辦理。

分享這項補助

WhatsAppLINE

本站資訊彙整自各政府機關公開資料,實際申請條件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本站不代理申請,亦不收取任何申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