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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健康檢查:時程、費用與被扣薪怎麼辦

雇主應於聘僱滿 6、18、30 個月前後 30 日內安排定期健檢,未辦理可罰 6 萬至 30 萬元。費用由誰負擔官方說法不一致(約 1,500 元),但雇主不能未經約定就從你的工資片面扣款。有疑義撥 1955。2026-07-21 依官方來源核對。

Last Updated: 5/4/2026Last verified: 7/21/2026Authority: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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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衛生福利部
Application Period
No application

移工健康檢查與費用負擔

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衛生福利部

⚠️ 時間與期限:雇主應在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 6 個月、18 個月及 30 個月之日前後 30 日內,安排你到指定醫院做定期健檢。入國後另有 3 日內的健檢。

這是雇主的義務:沒有按期安排,雇主可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並廢止聘僱許可。時間到了雇主沒動作,可以主動提醒或撥 1955。

費用怎麼算

定期健檢費用各醫院不一,約 1,500 元上下。誰要付,官方說法並不一致:衛福部的健檢問答輯與勞動部部分頁面寫「原則上由外國人自行負擔,或由勞雇雙方於契約中另訂定」;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則把健檢費列為不得從工資中扣除的項目。可以確定的是:雇主不能未經約定就片面從你的工資裡扣——那違反工資全額給付規定。你的情況適用哪一種,撥 1955 問最準。

適用對象

  • 在台合法受僱的外籍移工

怎麼申請

  1. 定期健檢由雇主安排,你依通知到指定醫院受檢即可。
  2. 對費用負擔有疑義,或雇主未經你同意就從工資扣款,撥 1955(免付費,中文/英語/印尼語/越南語/泰語)諮詢。
  3. 保留薪資明細表——雇主依法應提供載明扣款項目與金額、且印有中文及你母國文字的明細表,那是最直接的證據。

注意事項

  • 可以合法從工資扣除的:膳宿費(有上限)、健保費自付額、所得稅、以及依法或依約定得扣除的項目。
  • 明確不得扣除的:仲介費(買工費)、保證金、押金。以「強制儲蓄」名義扣薪同樣違法。
  • 本站先前斬釘截鐵寫「健檢費一律由雇主全額負擔、扣款違法」是過度簡化。官方說法有出入,個案還要看勞動契約怎麼約定,所以請以 1955 或當地勞工局的認定為準——照錯誤資訊去申訴,可能白跑一趟。
  • 雇主未依規定辦理健檢的罰則,與費用由誰負擔是兩件事,不要混為一談。

資料來源

本頁內容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制度可能隨年度調整,實際辦理前建議再確認一次。

FAQ

Q: 定期健檢什麼時候要做?

A: 雇主應在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 6 個月、18 個月及 30 個月之日前後 30 日內,安排你到指定醫院受檢;入國後另有 3 日內的健檢。這是雇主的義務,沒有按期安排可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並廢止聘僱許可。

Q: 健檢費要我自己付嗎?

A: 官方說法並不一致:衛福部的健檢問答輯與勞動部部分頁面寫「原則上由外國人自行負擔,或由勞雇雙方於契約中另訂定」;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則把健檢費列為不得從工資扣除的項目。可以確定的是,雇主不能未經約定就片面從你的工資扣款。你的情況適用哪一種,建議撥 1955 或問當地勞工局。

Q: 哪些費用一定不能從我的薪水扣?

A: 仲介費(買工費)、保證金、押金一定不能扣,以「強制儲蓄」名義扣薪同樣違法。可以合法扣除的包括膳宿費(有上限)、健保費自付額、所得稅,以及依法或依約定得扣除的項目。雇主應提供印有中文及你母國文字的薪資明細表,載明每一項扣款——留好它。

Q: 這頁的內容是什麼時候查證的?

A: 2026-07-21 依「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外國人工作期間注意事項(工資扣除項目)」、「衛生福利部—外籍勞工健康檢查問答輯」、「疾病管制署—受聘僱外國人定期健康檢查日期查詢」核對。制度可能隨年度調整,實際辦理前建議再確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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