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生育獎勵金
南投縣生育獎勵金由地方政府發放,與中央的育兒津貼、勞保生育給付各自獨立,可以分別申請。金額、申請期限與設籍月數見上方表格。
⚠️ 期限細節:新生兒出生後 60 日內完成出生/設籍登記並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線上申辦亦適用同一 60 日)。
60 日內須同時完成登記與申請。
申請資格
- 設籍條件:父或母一方設籍並連續居住南投縣滿 10 個月(以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準)。中途遷出又遷入者不符資格。
- 適用範圍:適用 101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要點修正日 112 年 11 月 23 日。
如何申請
- 備妥文件:新生兒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印章、申請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向新生兒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提出(部分縣市由社會處或鄉鎮市公所受理,請依下方來源頁面確認)。
- 審核通過後,補助款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
- 務必在上方標示的期限內提出——多數縣市逾期即視為放棄,無法補件。
資料來源
南投縣政府法規查詢系統:https://glrs.nantou.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080
本頁金額與期限於 2026-07-21 依上述官方來源核對。地方政府可能隨年度調整,金額較大或接近期限時,建議申請前再確認一次。